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王霞)2011年,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实践中创新,在发展中创新,不仅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了精神动力,同时一批模范人物和“三大创建”活动登上全国文明榜,亮点颇多。这是记者在1月18日召开的自治区文明委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的。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宣传部长、文明委主任蔡国英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“讲文明树新风”活动,以推选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为抓手,在活动中注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在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践行的基础上开展“六进”活动,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,培育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风尚,模范人物示范作用显著,创建活动成效强化。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,西吉县的马国林荣登榜单。同时,18人登榜“中国好人榜”,吴忠市利通区裕西社区的王兰花被评为“全国优秀志愿者”。在“三大创建”活动中,银川市被授予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称号,全区10个村镇、神华宁煤集团等32个单位,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称号。全区巩固扩大“日行一善”活动成果,做法在全国交流推广。
蔡国英在讲话中说,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,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。要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,要把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。要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,切实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这个中心,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服从服务于自治区的工作大局之中。要加强工作指导,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,做好“三个转化”:即创建工作要从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化、从展示型向渗透型转化、从活动型向品牌型转化,把已有的县级文明单位,创建成市级;市级的,要创建成区级;是自治区这一级的,要向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冲刺。通过转型升级,使全区的文明创建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会议还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,审议2012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,对新申报的自治区文明行业和新推荐的自治区文明单位(村镇)、重新申报的自治区文明单位(村镇)考核复查情况进行了审议。